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形式。为了坚持和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活会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
1. 组织形式:采取召开总支部党员大会(或总支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有关专题研讨会、听党课、收看电视教育录像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各种形式进行,具体由总支部依据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组织进行。
2.时间安排:总支部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具体安排由总支部根据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及党内有关规章制度,用先进理论武装党员思想,不断增强党性修养。
2、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总支的实际,研究本支部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3、定期召开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党员标准对照检查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4、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讨论发展新党员工作的计划、措施以及研究预备党员转正和接收预备党员等问题。
5、党支部与党支部之间开展交流,互相学习,不断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
6、按照学院党委的要求,组织职工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党纪党规、反腐倡廉等各类专题学习教育。
三、组织生活会要求
1、组织生活会由党总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总支委会要认真研究讨论生活会主题、时间和形式,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确保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因事因病不能参加者,应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支部要做好组织生活会考勤登记和活动记录。组织生活的考勤结果将作为检查党员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及评选表彰优秀党员等的重要依据。
3、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4、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针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各党支部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5、党总支和支部都要注意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积极推广有益的新的组织形式,共同推动党总支、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质量。